通識教育(General Education) 之基本內涵因不同論者對通識教育之觀點不同而有差異。其實,早期歐洲之大學, 其原稱便是「studium generale」它是指「一個接納來自世界各地學生的地方」,而中世紀時universitas 一字則指一群老師或一群學生所組合的學術性團體而言。到了十五世紀,studium generale 與universitas 二字變成同義,而為university之前身。由此觀之,現在的普通大學即是提供通識教育最佳的地點。這種自古希臘時代流傳下來的通識教育,原本目的在於培養專業與職業人才為導向,而隨著時代的演進,強調菁英教育的通識教育,已逐漸轉變成為培養學生成為全人教育的一種主要型態。宗旨在透過修習人文、藝術、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等不同領域的課程,建立學生較健全與完整的視野。因此,大學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在於通識教育的提供。
然而,反觀從高中即開始分自然與社會類組的台灣教育,經過了大學聯考的「洗禮」, 學生往往早已確定了自己未來發展的走向。過早決定發展的領域取向,一方面抹煞了學生多方面發展的可能性,一方面也造就眼光過度專業單一的單視野(onedimensional)甚至零視野(zerodimensional)的學生。習慣於高中教育的學生,實在很難由大學幾個學分的通識課程來達到「通識教育」的目的,而礙於學校選課制度的規定,熱門、「營養」的通識課程讓學生徹夜抱著電話透過選課系統選課,而真正對該學門有興趣的學生反而無法修習的情況每學期都在不斷地上演。這種無關乎本身興趣的隨機選課方式,到底是鼓勵學生往全人的方向發展?還是學習到如何選課的技巧?筆者建議,從去年起各大專院校陸續舉辦的「提升教學品質卓越計畫」,在提升教學品質的同時,是否應先從重視如何落實通識教育,以及便利學生修習通識課程的方向著手進行改善,而非讓通識教育在教育部提升較學品質卓越計畫四年的時間之後,再度淪陷。
原刊載於2006通識在線v4,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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