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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刊日期:2006.5.31.

 

訪高教司陳德華司長
談獎勵大學卓越教學計畫

採訪/林孝信、劉鳳怡   文/劉鳳怡整理

 為了解「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的來龍去脈,和教育部對高等教育「教學」的看法,本刊副總編輯林孝信、主編劉鳳怡特別專訪高教司陳德華司長。以下為專訪內容摘要:

Q、過去政府推動卓越計畫多偏研究型導向,目前開始重視教學,這是一個好的發展。然而,教學卓越與研究間可能難以兼顧,該如何解決?

A:這牽涉到一個核心的問題──國內大學對教學方面並不重視。這裡面當然牽涉到制度面問題,例如教師升等考核、專業的發展等等,也牽涉到政府評鑑獎勵的體制,都偏研究,原因在於研究容易客觀量化,較不容易受質疑。
教育部在民國89年推動卓越計畫,亦面臨同樣的衝突問題,立法院和社會觀點,都認為投入一百億推行的卓越計畫,應該要兼顧教學。所以後來也調動三十億經費做「大學基礎教育改進計畫」。雖然也有些效果,但很顯然地,還是有些瓶頸無法突破──因為無法改變「大學的文化」。

 舉例而言,通識教育的老師在學校裡不受重視。因為我們大學組織是以系所為單位,用專業劃分去切割,通識教師在整個系統裡是被邊緣化的。所以雖然投入了不少資源,部裡試著做一些整合、學校提出很多計畫,但這些其實都不治本。根本應由大學文化著手,應該讓大學認同教學核心價值及重要性。當然這一切並非錢可以解決,錢最大的功能在於引導、改變大學的核心觀念。

  因此,教學卓越的審核大都偏重學校整體機制、結構面的調整。要怎樣做才能改變文化讓教學理念變成主要核心?這是每個大學要自己去思考的,因為每間大學進來的學生不一樣、特質也有所不同,這方面我們不希望變得制式化,純粹去引導。
另外,機制面的搭配要改變,包括教師整個升等、整合,都應該要回歸到學校去。這方面目前已在計畫推動,學審會正在規劃中。

  再者,學校組織也要做調整。因此大學法需要修正,打破系所的架構,以院為實體,下面再配合學位班、學程等,課程才能活化,通識教育要這樣落實,才有機會。也包括整個學校三級教評會的組織架構,全部放鬆。這當然也要有完整的配套措施。這裡面又牽涉到幾個問題。除了升等之外,我們大學老師其實不同於高國中教師,他沒有受過教育訓練,自已專業的東西都很好,但不一定能教給學生。這方面在學校裡有沒有協助教學的機制?讓他的專業能夠有很好的媒介傳達到學生身上,教師的成長、整個協助的機制怎麼去搭配都是要考慮的。

Q、教學卓越計畫中,考慮到資源分配的公平性,而將研究型大學排除在外,是否表示對研究型大學而言,就不用注重教學?

A:當初提出五年五百億打造國際一流大學時,就已經考慮到,國外的一流大學並不只有研究,教學也一定要好。但國內扭曲的現象是,研究型大學都是教師研究好、學生好,而不是教學好。所以這次「發展國際一流大學計畫」,每間學校計畫送進來,都是講研究,都覺得他們的責任是在研究所。但大學部沒教好,研究所怎麼會好?整個大學教育是空洞的,這樣是不對的。

Q、卓越教學的計畫裡,所謂的教學是指一般教學,是指通識教學、還是指專業科系內部教學?這三個的比重如何?或者重點為何?

A:我們沒有特別訂立標準,不希望過度制約化。但有一點較明確的是,希望能儘量減低基本授課時數。像我一開始說的,整個應該要回歸到以學生為主體,而非教師觀點。

 教師基本授課時數,第一個結構上就不合理了。為什麼正教授教得少,助理教授教得多?理論上,大家都清楚新進的助理教授其教學能力有限,應該要在專業能力上加強,等夠成熟成為正教授後再回到教學上。我們的結構反而是顛倒扭曲的現象。
再來,其實每一個教師,他本身對研究、教學的權重上,擅長與興趣不一,沒必要規定最低基本授課時數,甚至要降低時數標準。這方面也希望一併作檢討。

Q、教育部是否要推動「教學」形成另外一套評審的標準?因為不這樣的話,整體來講就算教育部不管,各大學還是會以研究來做為評審的主要依據。

A:最重要的是先要有一套很好的教師評鑑機制。這當然不是說光依據每學期末學生做「授課意見調查」填答,目前這種學生評量,常常無法顯示有深度的好課程,所得學生評量分數高,未必真的是教得好。因此需要有一個更機制化的教師評鑑,包括教學、研究、推廣服務等各方面都涵蓋。

 這部份,今年部裡有委託清大彭森明,研究有關教師評鑑的制度,報告已經出來了,但純粹提供給學校參考,不是強迫採用。我們的目標是都不要管,但恐怕一開始會有不同的聲音,所以整個過程可能先分階段,也許先不審助理教授、副教授,只審教授,這也是一種方式。慢慢的去改變,希望六年後,教育部就可以不要去管教師升等的問題。

Q、學校對於校內沒有的科系都是找兼任教師來解決,但兼任老師另外還有很多問題存在,不知道對兼任老師是否有相關措施?

A:各個學校的通識教育因本身系所或條件上的限制,師資不足的問題,其實我們基礎大學改進計畫當時也有發現。
解決之道包括兩部份,一部份是開設師資的通識教育學程,對各校的相關師資,聘請許多大師或老師利用暑假期間給老師開授課程,彌補他們的不足。另一部份是透過巡迴講座,甚至區域聯盟的方式,去把通識教育的資源做地區性的整合。這一部份目前主要是中央大學朱建民在推動。

 其他部份,我們還是希望制度面要先打破系所本位固化的問題,否則通識教師進不去學校系統核心。年底大學法修法應該會通過,我相信結構就會鬆綁了。 另外在整個教學卓越計畫的獎勵經費,在運用上給予各校很大的空間,我們也不反對他們將未編制的經費對通識教師做補足。

Q、您提到基礎教育,在教育部裡又是如何定義基礎教育與通識教育?

A:我想這是國內學術界自己應該要形成更清楚的共識。原先「基礎教育改進計畫」就是限定通識教育,但學者有不同的聲音出現,認為基礎教育不應該窄化為通識教育。

 現在我們的看法是,不應由政府來設定教育哲學這方面的問題。通識教育在美國也有不同的流派。但很重要的是,大學各自要有很清楚的教育理念,我要培養怎樣的人?他們要有怎樣的能力?我們在整個課程要如何安排?

  台灣的問題是中小學教育,不像國外有個完整的東西。所以國內大學除了在人才培育、教育理念外,通識教育也要補足中等教育本身缺露的那一塊,這方面教育部應該是要在一致性的規劃上去協助補足的。

Q、台灣通識教育的發展歷程很短,在很多人還沒有充份認識的狀況下,教育部是否會有任何機制辦法宣導通識教育,鼓勵大學教師更了解教學方法?

A:在申請計畫裡寫得很清楚,要怎樣協助老師發展等本身學校搭配的機制,是整個計畫暴審查的重要項目。

  今年第一次辦理「獎勵教學卓越計畫」,有很多東西只是比較方向性、概念性的引導而已。這樣一來,我們也面對一個壓力:現在投入這麼多的資源,社會會去檢視。因此,我們的指標開始要慢慢成形了。包括協助老師在發展教學方法、專業理念上,當然也包含對通識教育的認知等等機制,之後會在我們未來設計裡成為很重要的指標。

  當然,光靠這些指標不見得就能夠達成共識。但有一點蠻重要的,要如何常態化,讓大家覺得這是正面的。我們也不希望,教師教學中心的運作會變成大學裡的諮商中心或者輔導中心一般,好像進去的就被認為是有問題。

  改革常常是有教育理念、哲學思想在前頭引導,技術性的東西在後面就會比較好克服。第一年我們的目的已達成。有些觀念的東西,過去從來沒有大學會講自己是教學型大學,他對教學的重視跟責任。現在每個大學都會講,做的好不好是另一回事,但目前已形成觀念。往後要走就會容易去走。

Q、通識教育教學的改進,我們談了很多方向性及理念性的東西,但亦有現實的限制。這些申請學校是如何看待長期的理念與短期的現實面?有沒有哪些學校具比較前瞻性的指標?

  A:每個學校的計畫不一,但是每個學校的計畫裡,都有被要求提出對現狀的檢討跟評估、未來目標、要透過怎樣的策略和規畫達成,以及階段性的指標。但沒有硬性規定需要包含怎樣的指標。

  我們目前還在向行政院爭取擴大預算,慢慢地,部裡也會要求學校之後核心的指標要清楚。指標不應該訂得太細,但總是有些核心性的東西要出來,將來要求申請學校都要涵蓋。今年並非所有學校都有(提出指標)。

原刊載於2006通識在線v1,p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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